3月8日消息,国际互联网域名管理机构ICANN开始考虑在脱离美国商务部之后该机构的运作模式,ICANN与后者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将于2009年9月结束。假如不再续约,ICANN将开始独立运作。
据国外媒体报道,ICANN是国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“大总管”,是一家非赢利机构,隶属于美国商务部。ICANN与后者之间于1998年签署了“联合项目协议”(JPA),规定ICANN隶属于商务部。但近年来,有部分国家对美国政府掌握这一全球性机构监管权的模式提出质疑,因此JPA协议到期后ICANN有可能脱离美国商务部独立运作。
自2006年商务部与ICANN续约以来,ICANN无论在责任心和透明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观,ICANN执行官兼公司事务副总裁保罗·莱纹斯表示,脱离美国商务部之后,ICANN将会扩充全球各国参与管理的模式,这样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纳入互联网社区的代表。
莱纹斯周五表示:“我们将确保ICANN对其股东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永远保持下去,相信在很长一个时期内,会一直保持现有的模式。”
但也有人建议应将JPA协议继续保留,这样有助于提高ICANN的责任。持保守观点的智囊机构iGrowthGlobal的总裁兼资深研究员托马斯·李纳德表示:“ICANN本身责任能力的提高并不意味着JPA就不再需要,相反它正好体现了JPA的价值,JPA以及与商务部之间的特殊关系或许有助于ICANN的良好运行。”
有关ICANN未来如何运营的问题首先在商务部协议中期评估会上提出来,公众被邀请参与针对上述JPA协议必要性的讨论。商务部下属国家通信与信息署就JPA协议于2月底召开了一次公众听证会。
李纳德的研究报告指出,作为一家非赢利机构,ICANN几乎“不具备任何监管权”,ICANN显得非常特殊,“根据加州法律,它属于非赢利机构,但又与其它非赢利机构大不一样,它会做出的决定通常对全球经济和社会能产生深远影响。”
CDTT(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 and TechNet)是一家科技行业组织,云集大量科技界的高管们,它也支持ICANN延续与商务部的协议。
即便上述协议过期,但ICANN并不能完全独立,莱纹斯表示。ICANN还与美国政府签署了运营管理全球IP地址分配机构IANA的合同,并且其董事会由多个组织选举代表组成。再说,它还必须遵守加州的非赢利机构相关法律,莱纹斯表示,ICANN下一步计划提议取消董事会,当然前提是要得到多个相关组织的同意。
不过莱纹斯表示,ICANN无疑希望进一步扩大自主权,与商务部的协议中也有相关规定,今后几个月ICANN将举行股东会讨论将来具体如何过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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